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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大数据专题报告(2007-2022)》
2022-11-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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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产力
报告发布 |
《涉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大数据专题报告(2007-2022)》
知产力
2022-11-11 20:00 发表于北京
11月10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知产力&知产宝主办的第七届三知论坛在浙江嘉兴开幕,论坛发布了《涉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大数据专题报告(2007-2022)》(以下简称“报告”)。
本次论坛以“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为主题,围绕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及滥用规制、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认定及举证责任、地理标志商标侵权抗辩事由、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践与思考等话题展开讨论。
编辑 | 又青
前言
近年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广受各界重视和关注,保护力度和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区域共同富裕作用日益显现。但在实践中,地理标志“假冒”现象与权利滥用行为并存,同时存在相关立法不符合当前保护需求、司法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如何准确把握地理标志的内涵,妥善解决地理标志疑难法律问题,在有效保护地理标志的同时防止权利滥用,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本次报告分涉地理标志商标民事司法保护、涉地理标志商标行政司法保护与涉地理标志商标刑事司法保护三大板块,各板块包括商标侵权类案件司法审理区域分布、案件类型分布、案件年度分布、涉诉原被告覆盖区域、涉诉地理标志商品商标(产品)分类、涉诉被告主体类型、涉诉被告主体行业覆盖指数、涉诉被告企业排名、诉讼主体/权利基础分析、一,二审裁判情况等多项数据。
本文将分析报告中多组值得关注的数据。
1. 民事案件中
商标侵权类案件占比94.6%
商标侵权类案件司法审理区域分布数据显示,大部分案件司法审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其中,江苏为审理最多的省份,共681件,浙江排名第二,572件,居第三位的是广东,500件。
从案件分布来看,商标侵权类案件为主要案件类型,占总体的94.6%,而不正当竞争类案件仅占0.1%。
在商标侵权类案件中,报告分析了涉诉被告主体的多项数据。从类型上来看,超半数主体为个体工商户,以57.10%的占比稳居第一,企业/公司居第二,为31.74%,第三位是自然人,占比为10.58%;从行业覆盖指数来看,零售业占据半壁江山,批发业、餐饮业紧随其后。从企业排名来看,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233件的数量居第一位,第二位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99件居第二位,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排名第三,65件,四五位也是阿里系: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58件,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54件。
一、二审裁判情况也是报告中的重要数据。首先,商标侵权案件中,一审裁判结果72.09%准予撤诉(起诉),26.58%的案件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1.11%的案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仅0.22%的案件驳回原告起诉;其次,一审司法认定不构成侵权的主要原因中,25件为销售产品具有合法来源或来自产区范围,15件为使用行为不会对商品来源误认混淆,10件为与权利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会导致混淆误认;对于原告诉求金额区间与一审判决金额区间,报告披露了详细的占比数据。
二审裁判结果中,有70.62%的案件维持了一审的判决,15.80%的案件撤诉,7.16%的案件部分维持一审判决,而6.42%的案件撤销一审判决。具体到撤销原因,报告指出,有9件为涉商标使用审查认定,8件为涉近似商标审查认定,4件为涉混淆误认审查认定,而部分维持一审判决的原因大多为涉损害赔偿审查认定。
2.
行政争议中
主要涉及产品为酒与茶类
除了上文提到的民事司法保护外,行政司法保护方面,案件类型主要有商标注册行政争议(53.66%)与商标无效行政争议(43.90%)。
商标注册行政争议涉诉地理标志商标商品(产品)分类中,酒类产品以8件排名第一,二三名分别为茶类4件,药材2件,其余商品(产品)均为1件。
商标注册行政争议裁判结果中,59.09%的案件为申请商标予以驳回,40.91%的案件为法院认定可注册。其中,驳回理由最多的为涉申请人监督和管理申请商标的制度或能力审查与涉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所应达到的标准及品质审查,两项理由的数量均为8件。
在商标无效行政争议中,酒类协会与茶类协会依旧排名一、二位,数量分别为5个与4个,其余协会数量均为1。
商标无效行政争议裁判情况中,63.89%的案件为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36.11%的案件为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其中,无效宣告理由最多的为涉商品来源地审查认定,数量有11件,第二位是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审查认定,为6件,第三位是涉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审查认定,为2件。
——转自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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