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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实施的新知识产权法规解读
2022-02-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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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2022年实施的新知识产权法规解读
 
【导读】2021年已经结束,2022年哪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呢?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摘编。

 

1.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2021年10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第453号),对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进行了调整。

 

其中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电子商标注册证可自行查看和下载打印。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2.《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2021年11月22日,为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保障商标审查审理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自2022年1月1日施行,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同时废止。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分上下两编,上编为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编,对现行各流程形式审查标准和工作规程的系统梳理和优化,下编为商标审查审理编,是商标审查审理实体性标准。

 

3.启用修订后的商标书式

 

2021年12月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商标书式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适应性调整,将修订后的商标书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启用,旧版书式将同时停止使用。

 

4.《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2021年1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出台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为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提供了统一的判断标准,也为商标执法部门提供了针对性较强的指引,为市场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商标管理规则。

 

《标准》共三十五条,对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商标被许可人未依法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九类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

 

5.中葡(萄牙)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五年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萄牙)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22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6.中欧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业务平台迁移

 

因欧洲专利局优先权电子交换业务迁移有关安排,其中涉及中欧双边交换渠道获取对方电子优先权文件服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

 

对于申请日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申请,申请人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欧洲专利局出具的电子优先权文件的,需按照WIPO DAS平台要求履行交存、查询手续。具体程序要求和操作指南参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以及欧洲专利局相关通知。

 

7.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

 

《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的支持对象为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均在北京市大兴区行政范围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园区或孵化器运营机构、社会组织(非盈利组织)以及在大兴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人才等主体。

 

《办法》提到,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聚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等。该办法自2022年起施行,试行期2年。

 

8.上海将暂停受理专利资助申请

 

2021年12月2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沪知局规〔2018〕1号),同时将暂停受理专利资助申请,待《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按新政策执行。

 

9.浙江调整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并调整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的批复》,调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0.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22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作为海南省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配套法规,该条例对标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国内先进经验,采用综合立法方式,将适用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制度和措施有机融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11.临港新片区发布18条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发展

 

为加快提升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能力,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结合实际,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提出,要聚焦临港新片区世界级、开放型、现代化产业,鼓励知识产权创新活动,重点支持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并从5个方面提出18条支持政策。5个方面分别为: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支持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支持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和支持知识产权高能级服务。

 

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2.降低知识产权转让税率并取消相关印花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下午表决通过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根据印花税法,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转让书据税率将由0.05%下调至0.03%,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印花税将取消。

 

13.英国知识产权局将调整PCT费用

 

根据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信息,《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结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发生变化,具体金额如下:

 

传输费:75英镑;检索费:1526英镑;

国际费用: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1056英镑;超过30页,每增加1页,增加12英镑;

恢复优先权:150英镑;

电子申请(E-FILING)的减免:电子文件(非字符编码格式),减免159英镑;电子文件(采用字符编码格式),减免238英镑;

准备优先权文件的费用:20英镑。
转自微信公众号:知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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