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湖北省高院召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湖北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湖北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
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在发布会上通报,2020年,湖北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974件,审结9235件,结案率92.6%。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6710件、商标权纠纷案2158件,专利权纠纷案372件,技术合同案160件,其他案件496件。
“颜值”公司状告企业滥用“颜值”
被告反诉成功自己倒赔6万余元
只因为包装上多了“颜值”两个字,南方黑芝麻被一家叫”颜值“的公司状告,侵犯其商标权。
2018年,南方这家叫“颜值“的公司,将南方黑芝麻公司告到武汉中院,声称2016年他们已获得了“颜值”商标的独占使用权,而南方黑芝麻公司销售的黑芝麻糊商品包装袋上印有“颜值组合”“只有高颜值的人,拍照才不修图”的文字,侵害了其对第29类坚果、食用菌商品上“颜值”商标的专用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南方黑芝麻公司庭审辨称,其商品包装上的“颜值组合”文字仅是对产品性能的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而该包装上醒目地使用的是“南方黑芝麻”注册商标,该商标本身即具有很高知名度,主客观上都未侵权。
此案在一审过程中,“颜值”公司将自己的诉讼请求从最初的30万元,改成要求南方黑芝麻公司仅赔偿经济损失1元,证明“自己不是为了谋利而维权”。同时,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南方黑芝麻”反诉,“颜值”一词系近年来兴起的网络语言,属公共资源,并非原告“颜值”公司所独创及专有。因此,“南方黑芝麻”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赔偿其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此案经过武汉中院审理判令认为,南方黑芝麻公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颜值组合”文字并不侵害“颜值”商标专用权,驳回”颜值“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决”颜值“公司赔偿南方黑芝麻公司律师费等合理开支三万余元。该公司不服,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在维持一审判决的基础上,二审加判其负担南方黑芝麻公司二审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共计6万余元。
4月26日,省高院民三庭法官叶宇介绍此案时说,本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滥用权利、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鲜明态度,对于引导当事人的正确维权,遏制近年来冒头的恶意抢注商标、知识产权讹诈行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类似于“颜值”公司这种试图通过诉讼等方式获取商标注册带来的不当利益显然非法律所准许,不仅不会获得支持,反而可能会因权利滥用而承担侵权责任。
“京山桥米”遭到商标侵权
涉案企业被判赔20万余元
“京山桥米”在市场上备受消费者喜爱,但是在湖北就有两家企业,因为都打着“京山桥米”的招牌,结果对薄公堂。
2008年至2019年期间,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注册取得了“京山桥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米”。“京山桥米”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地名“京山”、来源“桥”及种类“米”构成。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作为“京山桥米”商标的专用权人,制定了完整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自律公约,要求符合条件的协会会员才能使用该商标。 2018年4月20日,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许可湖北国宝桥米公司使用涉案商标和“京山桥米中国地理标志”。
2019年5月,国宝桥米公司发现咸宁好吃佬公司在武商超市公司咸宁店出售带有“阿汤嫂京山桥米”标记的大米产品,并且在咸宁地区制作多副广告牌进行促销宣传。为此,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和国宝桥米公司将咸宁好吃佬公司、武商超市起诉到法院。
咸宁好吃佬食品公司辩称,“阿汤嫂京山桥米”生产产地确为京山,其委托生产企业某米业公司是京山市粮食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在包装袋上标注了生产产地和生产企业,且在产品包装袋上未使用“京山桥米”的地理标志,不构成侵权。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京山桥米”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显著性,不仅用于证明产品种植的原产地来源、产品特定品质,更承载了丰富的自然地理文化和人文故事。咸宁好吃佬公司作为同类生产企业,明知涉案商标的使用有严格的产地、品质、授权企业许可使用的限制,而仍在包装上拆分使用“阿汤嫂京山桥米”注册商标,突出“京山桥米”字样,并注明生产产地为京山,目的就是借助涉案商标的影响力,销售其公司产品,其搭便车行为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令咸宁好吃佬公司立即停止在被诉侵权产品包装袋上、网店上使用侵害“京山桥米”商标权的行为、拆除广告牌、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刘建新介绍,咸宁好吃佬公司侵犯“京山桥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原审江汉区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地理标志的决心。
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
两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19年2月,何某某与王某在网上通过QQ认识,双方商议决定由王某编写游戏外挂程序并负责程序更新,何某某负责在网上出售,获利后两人分成。截止案发前,何某某和王某已实际出售获利7万余元和4万余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何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审理此案法官认为,网络游戏是很多年轻人生活中娱乐消遣的爱好,一些玩家通过在游戏中使用游戏外挂程序作弊,借此轻松获得胜利,有些不法分子恰好瞄准这一部分玩家的投机心理,利用网游的巨大市场做起了编写、贩卖“游戏外挂”的生意,获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此案通过对制作销售游戏外挂程序人员的惩罚,保护了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的权益,净化了网络游戏市场秩序。